祈禱的習慣

因為不能集中精神,已有數年時間我的禱告是寫的。
寫,不是對著屏幕用鍵盤打字,是手拿著筆,一字一句的在簿上寫。
因為拿筆的方法不大正確,有時尾指的指甲會把手掌戳得很痛。
祈禱,除了為自己,也當然會為別人代禱。
不經不覺,為某些人,某些事代禱,已一段日子。
有時,很多時,都會想:我的禱告有被聽見,有被應允嗎?
我不能,也不會去問代禱的對像:喂喂,我為你禱告一段時間了,你生命有些甚麼改變嗎?
因為聖經教我們,行好事時,左手不該讓右手知道。
不太敢讀自己的禱文,很難為情。
有次跟友說,我有為你禱告的。她問我為她禱告了甚麼,我說那要翻看一下。她訝異我竟然都記下來。
一直為同一件事,或同一個人禱告,是因為我怕有天,如果我忘了跟天父說要顧念這個人,那天他或她出了個甚麼意外,我會很內疚。
因為忘了為他們向天父求平安。
有時寫了很長很長的禱文,寫完,張開手,有一道很深的指甲痕,很痛。在寫的過程,絲毫不覺。
這代表著,禱告時,我真的全心全意想天父聽到,或讀到我的禱告。
如果你有所想所求的,不要猶豫,向天父禱告,向祂陳明你的心意。不是說禱告一定會被應允,但肯定會得到答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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