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印度

老實說,印度給我的感覺,就是貧富懸殊和講價。街上到處都是乞丐,小孩子就在垃圾堆上玩,晚上大家都睡在路邊、穚底,很窮。但我們住的酒店,卻是六星級,有電動窗簾,king size bed,餐廳吃的是海鮮。這,就是印度。
第一次到孟買。和同事到Lingking(譯音) rd.閒逛。街人的人多到哩,我們一行幾個中國人,很容易就成為焦點。那些小孩,拿著髒兮兮的手帕呀,頭飾呀,迫著我們要我們買。我當然的頂著一個沒表情的臉走開,所以沒有被纏。但有一個同事,太概是因為樣子太親切吧,所以就被選上了。那小孩跟著她走了兩條街,她忍不住便幫她買了。啊,她幹嘛把整袋錢拿出來?這可是印度啊,大哥!
走著走著,咦,為甚麼有兩個人騎在大象的身上,在市中心行過?馬路喎,唔係呀?在航機上,也有些中國人面孔的,聊了幾句,人家就下機了。怎料到達酒店時,啊,這不是機上的人嗎?然後呢,隔天在餐廳,又碰見另一個在機上見過的中國人,啊,世界在孟買忽然變得很細了。
在路邊的檔攤,一個女人前面放著各式各樣的印,啊!這就是印度
式的紋身吧。顏色幾天後就會脫掉,試試也無妨啊。大印一蓋,起初背上涼涼的,大概五秒後,不得了,超「乸」,不是女性化,是很痛,像被數千枝針刺一樣。不幸刺痛維持了兩天,直至回家感覺也是怪怪的。還有,後來發現,原來脫色的方式,是連皮也脫掉。其實,紋身不漂亮不緊要;刺痛不緊要;脫皮不緊要;兩星期才脫色也不緊要,令我不悅的是:這個紋身害我被人罵蠢罵了數千次啊!我想,印度這地方,一生應該要來一次,但也就真是一次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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