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1月 05, 2010

可恥

睡不著,總會胡思亂想。有一晚,想到人生最可恥的事是甚麼。

吸毒濫交欺詐瞞騙殺人放火勒索強姦等等等等等,都是不能接受的。

以上種種,大部份我都沒遇過,還好我的世界不算太暴力邪惡。

在我的生活經驗中,最可恥的事,是利用別人的愛和信任。

也許很多人都有過同樣的經驗,不覺有何不妥。只是我認為,利用別人的愛心和信任,包括利用別人的善良。

見過鬼,是會怕黑的。

被利用了,還可以復元嗎?

不是所有人都有用不完的勇氣,可以一次又一次的跌倒再爬起來。

如果我們的世界,都充斥著這種利用別人愛心和信任的人,結果只會令我們的世界,變成一個沒有愛和信任的世界。

聽過一個故事,一個人走在道上,看到另一個人受傷倒地,便上前幫忙。原來倒地的是一夥強盜,他們把好人洗劫打傷,把半死的他留在路旁。等了好久好久,才有一個像他一樣好心的人路過,把他送到醫院。好人後來醒了,好心人去探望他,說:這些事,我們一定要向眾人說,免得他們日後招至同樣的傷害。好人卻說:千萬不可,要是這樣,誰還會停下來向真正有需要的人施以援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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