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5月 14, 2010

塵封BLOG

很久沒有更新我的blog,近來我在做甚麼呢?

不停飛啦,去了很多地方,又影了相,放在facebook。facebook的相簿真的好方便,可以同一時間upload很多相。偉大發明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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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勤去印度,同事跟我分享她的煩惱。也是關於男友呀錢呀供樓呀等等等(好想整件事寫出來,但總不能把人家私隱透露)。其實,如果夠愛,願意給對方時間和機會,讓對方證明他有能力給自己幸福,那即使現在辛苦一點,付出多一點,又何妨呢?若對方真的存心欺哄、自私懶惰,那花一點錢和時間,看清楚一個人,也是萬幸。任何關係,如果有心維繫,總得付出。

我把我的想法跟友說,她的結論是:那女的不夠愛那男的,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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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羅馬,跟同事到浪漫的Navona晚飯。我們一行四人有男有女,然後呢,同事望著街上的遊人,說:這是我們的男同事嗎?他身邊有一女子,是我們的女同事。這並不稀奇,同事跟同事拍拖,沒甚麼特別呀。但他們好像很尷尬,像姦情被撞破了一樣。跟我們揮揮手就走了。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就當然是非一番啦。然後呢,他們走回頭,還跟我們一起晚飯!明顯女同事如坐針氈(我打從心底覺得,她全晚也不知道自己吃了甚麼)。女同事說他們是剛巧在巴士站碰見了,才一起到處逛。我們就啊啊啊的應了就算。後來在回程的航班上,女同事跟另一同事招了供(但其實沒有人問她,基本上大家都忘了這件事),都是說人言可畏呀自己一開始說了謊覺得好尷尬呀等等等等。

別人的私事,我是沒興趣的。見她因為說了第一個謊,就要一直說很多個謊來遮掩第一個謊言,好可憐。拍拖是快樂的事,男未婚女未嫁,為甚麼要閃閃縮縮呢?但我也明白,更多時候,為了要保護初萌芽的愛情,可能做得多了。不敢認,不是沒勇氣,只是怕為剛起步的感情加添不必要的壓力。人言,真的很可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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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人家買了生日禮物,放了在家個多月,還未送出去。連延長了的退換期都過了,禮物仍在家裏封塵。覺得自己好白痴。拿熱臉貼人家的冷屁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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