憤世嫉俗
那些人才有資格憤世嫉俗呢?
先說一下憤世嫉俗。根據yahoo知識(對,沒心機查字典了),「憤恨不合理的社會現狀,憎恨邪惡的勢力。語本唐.韓愈〈雜說〉四首之三。後用『憤世嫉俗』形容對腐敗的社會現狀及庸俗世態的痛恨。 」
好了,那我們誰都可以憤世嫉俗了。因為我們的社會從來沒有公平過,情況也未曾合理過。怎會合理呢?我想洗碗的嬸嬸工作相當努力,收垃圾的工人也沒有偷懶,可是呢,他們得到的微薄薪水絕對與付出不相稱吧?我的上司在工作場中也相當的悠閒,可是薪水比我多一倍,還有那些不過比我早入職但工作量與我相彷甚至更少的同事,薪水也比我高近20%,同工不同酬耶!
但,是不是我們的社會滿足不到我們的要求,我們就可以亂來,甚至傷害身邊的人?
我從朋友那兒知道,有人不但沒有家庭支援,工作也不順利,身體健康更出現問題,還被人家傷害。她絕對有權痛恨這個世界,當個憤世嫉俗的人吧。可是人家卻還是做好本份,待人親切。對這類人,我想,很難告訴他們「天父愛你」。怎愛呢?因為我還未死,所以天父愛我?天父的愛,在那裏向他們顯明了呢?對他們,這一切都更難理解。
我想,人人都可以不滿社會,但總不能因此而傷害其他人。為甚麼要傷害人呢?你的不幸未必是人家的錯啊。即使人家受害了,難道你又會好過嗎?你又因此賺到些甚麼嗎?就算你的不幸是別人的錯,報復也不能把你的不幸扭轉,還不如做好自己,為自己找出路更實際吧。整天罵神罵鬼的,太多餘了吧。
幹嗎寫這些?昨晚看完CSI:NY,有感而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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